新華社蘭州5月29日電(記者王博)記者29日從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獲悉,遵照最高人民法院下達的執行死刑命令,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已于28日上午對蘭州殺醫案罪犯楊肅原依法執行死刑。
2016年12月,楊肅原接受了癌癥治療手術(shù)。因術(shù)后產(chǎn)生并發(fā)癥,主觀(guān)懷疑醫生加害,蓄謀報復。2019年10月22日,楊肅原在公共醫療場(chǎng)所當眾持刀殺害醫生。其犯罪性質(zhì)惡劣,手段特別殘忍,情節、后果嚴重,社會(huì )危害極大,法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其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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