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第5次提高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標準
每人每月增加15元
省人力資源社會(huì )保障廳、省財政廳近日印發(fā)了《關(guān)于提高我省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標準的通知》,規定從2017年1月1日起,全省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標準提高至每人每月155元,即在原每人每月140元基礎上增加15元。
此次調整,是我省第5次提高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標準,提標后,我省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標準比國家規定的基礎養老金標準高出85元,位居全國第四。
近年來(lái),我省高度重視保障和改善民生,為增進(jìn)民生福祉,將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調整作為“民生十件實(shí)事”之一抓緊抓早,充分體現了省委、省政府對廣大城鄉居民的關(guān)心。此次提標之前,我省分別于 2012年1月、2014年1月、2014年7月、2016年1月提高標準,累計提高待遇標準85元。目前,我省各級社保經(jīng)辦機構已做好調整補發(fā)準備工作,將盡快把增加的基礎養老金補發(fā)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