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街捅死兩人 男子一審領(lǐng)死刑
大西北網(wǎng)3月14日訊 3月13日,甘州區“6·21”當街刀捅兩人致死案一審宣判,張掖市中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被告人毛某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法庭審理查明,被告人毛某與被害人之一的陳某系再婚夫妻,2006年結婚后因生活矛盾于2010年離異。此后,毛某一直懷疑朋友郭某與前妻陳某有不正當男女關(guān)系,并影響了自己的生活,漸生殺人之念。
2014年6月21日6時(shí)許,毛某先掌握了陳某準備離家上班的情況后,回家攜帶尖刀騎自行車(chē)來(lái)到郭某住宅樓下,并跟蹤郭某至甘州市場(chǎng)東側公廁附近,朝其頸、胸、腹部連捅數刀。之后毛某騎自行車(chē)趕至甘州區迎賓大道陳某工作處,持刀對正在路邊清掃垃圾的陳某胸肋部、背部連捅數刀,被路人呵斥后才罷手。殺人后毛某騎自行車(chē)竄至甘州區潤泉湖公園投湖自盡,被公園管理人員救起,其自稱(chēng)殺了人,待在原地,隨后被民警抓獲。
法庭審理認為,雖然被告毛某自首成立,但因其犯罪情節特別惡劣,后果特別嚴重,不足以從輕處罰,故對其作出死刑判決。宣判后,被告人毛某當庭表示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