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4日,記者從市民政局了解到,今年蘭州市再次提高全市城鄉低保、特困供養人員基本生活保障標準。
據了解,2021年1月1日起全市城鄉低保標準提高8%,五區由每人每月783元提高至846元,三縣由每人每月589元提高至636元,農村由每人每年4428元提高至4788元;城鄉特困人員基本生活標準按照城鄉低保標準的1.3倍相應提高,分別從不低于12215元、5757元提高至不低于13198元、6224元;護理標準按照全自理、半失能、全失能三檔分別由每人每年不低于1440元、2640元、3840元提高至不低于1680元、3360元、4800元;全市城市低保家庭中殘疾人生活補貼每人每月提高10元,達到110元,農村低保三、四類(lèi)家庭中殘疾人提高10元;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中的肢體、視力、智力、精神一級和智力、精神二級殘疾人每人每月提高10元,達到110元;聽(tīng)力、言語(yǔ)一級和肢體、視力、聽(tīng)力、言語(yǔ)二級殘疾人每人每月提高10元,達到60元。此次提標工作突出保主保重原則,農村一、二類(lèi)低保和特困供養人員穩步實(shí)現“政策性”脫貧,有效鞏固脫貧攻堅成果,助推鄉村振興戰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