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0月5日,兩艘中國商貿船只在湄公河“金三角”地區水域遭劫持,13名中國籍船員在湄公河泰國水域被槍殺。公安部、云南省公安廳抽調200多名警力組成專(zhuān)案組,與老撾、緬甸、泰國等方面合作,查明湄公河“金三角”地區特大武裝販毒集團首犯糯康及其骨干成員與泰國個(gè)別不法軍人勾結策劃、分工實(shí)施了“10·5”案件。此后,中老緬泰四國執法部門(mén)組織了多次圍捕行動(dòng),成功抓獲了糯康、???、依萊、扎西卡、扎波、扎拖波等主要犯罪嫌疑人。
今年9月20日,“10·5”案件在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進(jìn)行了兩天的開(kāi)庭審理。公訴機關(guān)指出,應以故意殺人罪、運輸毒品罪、綁架罪、劫持船只罪追究被告人糯康、???middot;乍薩、依萊的刑事責任,以故意殺人罪、綁架罪、劫持船只罪追究被告人扎西卡、扎波的刑事責任,以劫持船只罪追究被告人扎拖波的刑事責任。
在法庭上,面對各種證據,糯康當庭承認“我錯了”,并請求中國政府從寬處理。
>>檢方指控
劫船殺人
公訴機關(guān)指控,2011年10月5日,根據糯康授意,在??档闹笓]下,翁蔑(另案處理)帶領(lǐng)溫那、碗香、巖湍、巖梭等人(另案處理)攜帶槍支乘快艇劫持了中國船只“玉興8號”、“華平號”,綁控中國船員,并將事先準備的毒品放在船上。隨后,翁蔑等通知被告人扎西卡、扎波、扎拖波參與劫船。兩被劫持船只進(jìn)入泰國水域后,翁蔑、扎西卡、扎波向中國船員開(kāi)槍射擊。而后,按照與依萊、弄羅的約定,在岸邊等候的部分泰國不法軍人向中國船只射擊,后登船將中國船員拋尸湄公河,造成中國13名船員全部遇難。
綁架勒索
公訴機關(guān)還指控糯康集團在同年4月劫持“正鑫1號”等3艘中國船只和船員,通過(guò)毆打、捆綁等方式迫使“正鑫1號”出資人交2500萬(wàn)泰銖贖金。后來(lái),3艘中國船只和船員被緬甸政府解救。
(鐘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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